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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黑龍江省七部門聯合印發《黑龍江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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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科〔2020〕9號
各市(地)、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人民銀行市(地)各中心支行、哈轄各支行,各銀保監分局,哈爾濱新區管委會:
為深入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9〕1696號),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國管局 銀保監會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黑龍江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黑龍江省教育廳 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 黑龍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黑龍江監管局
2020年9月16日
黑龍江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9〕1696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國管局 銀保監會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要求,加快推動我省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創建對象
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以城鎮民用建筑作為創建對象。綠色建筑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
二、創建目標
到2022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設計面積占比力爭達到70%以上,其中哈爾濱市力爭達到90%以上。星級綠色建筑標識項目不斷增加,裝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斷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進一步拓展,綠色建材推廣應用不斷擴大,住宅健康性能不斷完善,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逐步推廣,人民群眾參與綠色建筑創建活動的積極性日益提高,崇尚綠色生活的社會氛圍日漸形成。
三、重點任務
(一)推動新建建筑實施綠色設計。
(二)規范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推動綠色建筑標準實施,規范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制定完善黑龍江省綠色建筑標識制度,建立標識認定和撤銷機制,提高標識認定效率和質量。遵循建設單位自愿申請原則,實施全國統一認定標準和標識式樣。三星綠色建筑標識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授予,二星、一星綠色建筑標識由省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授予。各市(地)要積極組織指導建設單位申請綠色建筑標識,促進星級綠色建筑不斷增加。
(三)促進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黑龍江省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23/1270-2019),強化標準宣貫實施。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全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堅行動等工作,加快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不斷減少供熱能耗。推進供水管網改造,降低管網漏損率。發布實施《黑龍江省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強公共機構等公共建筑能耗監測,推進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效公示,鼓勵合同能源管理與合同節水管理,開展高耗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廣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拓展超低能耗建筑試點示范。因地制宜推廣中深層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熱。
(四)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7〕66號),細化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廣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落實《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在土地出讓階段明確裝配式建筑建設要求的通知》(黑建科〔2019〕12號)要求,加快裝配式建筑項目落地。積極培育國家和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不斷完善產業鏈條。推廣嚴寒地區裝配式建筑適宜技術,提高裝配式建造水平。加強質量監管,引導企業建立預制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全過程質量追溯責任機制。推動裝配式裝修。
(五)加大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積極培育綠色建材企業,加快開展綠色建材評價認證和推廣應用,制定符合我省企業發展實際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廣應用政策措施。支持低輻射鍍膜玻璃、高效節能門窗、新型墻體保溫材料、太陽能熱水系統等綠色產業發展。加強建材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推動建材產品質量提升,鼓勵企業研發新型節能綠色建材。加大推廣綠色建材產品,定期發布推廣目錄。推動政府投資工程率先采用綠色建材產品,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打造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
(六)積極推進建設科技創新。加強科學技術研發,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綠色建筑共性和關鍵技術研發,著重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節水與水資源綜合利用、固廢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技術研究。加強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積極組織科技成果評估鑒定,推薦省科學技術獎等各類獎項,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大力推廣普及低輻射鍍膜玻璃、節能門窗、保溫材料、高效空調、節能照明、節水器具等高效節能綠色技術產品。加強科技項目建設,培育超低能耗建筑、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清潔能源供暖等示范工程項目,充分發揮科技示范工程的帶動作用。
(七)提升房屋居住舒適度。各市地要加強住宅設計管理,在嚴格執行相關設計規范的同時,盡可能提升健康舒適、生活便利和環境宜居等綠色建筑性能,保障居民獲得最大舒適度。要靈活選擇屋面設計形式,加強外墻面、窗、屋面、檐溝、排水口等易發生滲漏部位的設計和施工質量管控,適當提高屋面防水標準等級,提高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健康性能指標,提升建筑視覺和心理舒適性。按照《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聯合驗收的實施意見》規定,嚴格竣工驗收管理,落實住宅健康性能設計要求。推動綠色健康技術應用,打造星級住宅性能認定建筑項目。
(八)推進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根據住建部《綠色住宅購房人驗房指南》相關要求,因地制宜引導綠色住宅開發建設單位向購房人提供房屋綠色性能和全裝修質量驗收方法,配合購房人做好驗房工作。修訂黑龍江省《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制定《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樣本,將建筑節能相關要求和裝飾裝修等相關信息,納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明確房屋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四、方法步驟
(一)迅速部署,制定計劃(2020年9月—10月)。各市(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迅速部署,按照本實施方案制定本地具體實施計劃,量化每年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年度目標任務,細化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工作任務臺賬,明確各項任務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全面部署所轄縣(市)、區啟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各市(地)應于2020年10月底前將本地實施計劃正式文件報省住建廳。
(二)組織實施,及時反饋(2020年10月—2022年10月)。各地要對照本地實施計劃和工作臺賬,按時間分步驟具體推進落實。各市(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定期督導所轄縣(市)、區綠色建筑創建任務落實,不定期抽查本地區綠色建筑項目建設情況,每季度末向省住建廳報送綠色建筑完成數據報表和項目清單,每年10月底前上報年度工作報告,包括年度創建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問題、取得的成效和經驗等。省住建廳將適時開展工作抽查,推廣各地先進經驗和做法,并于每年7月對各市地綠色建筑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省通報。
(三)總結經驗,績效評價(2022年10月-12月)。各市(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推廣本地區的創建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開展績效評價,根據創建行動的實施情況,研究完善有關法規政策措施,鞏固創建成果,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促進本地綠色建筑持續健康發展。各市(地)開展創建行動的總結評估報告應于2022年11月15日前報省住建廳,省住建廳將對各市地創建行動進行成效評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發展改革委、住建廳、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機關事務管理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銀保監局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別落實綠色建筑項目建設、建材生產、校園建筑、公共機構、綠色金融支持等綠色建筑創建相關任務。各市(地)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制定本地實施計劃,明確各部門職責,對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中的重點任務、政策措施,統一部署,分工負責。要分解落實好所轄縣(市)、區目標任務,并加強基層指導,確保創建工作層層落到實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對綠色建筑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管理等相關企業,在信用評價、資質升級、評優評獎等方面制定適當加分政策。對綠色建筑建設項目,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繳納各類保證金、公積金貸款等方面制定適當優惠政策。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爭取專項資金支持。要協調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將綠色建筑建設要求納入供地方案,明確用地比例,保障完成當地綠色建筑創建目標。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收集綠色建筑相關產業項目及企業融資需求,協調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各銀保監分局,將綠色建筑相關產業納入綠色金融支持范圍,提供綠色信貸支持和融資對接服務,用好國家綠色發展基金。
(三)強化監督考核。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要加強設計與審查管理。設計單位應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執行黑龍江省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要點相關規定,未通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不得出具審查合格書。施工時要加強監管,確保按圖施工。竣工驗收時要將綠色建筑項目納入驗收范圍,未按綠色建筑設計和綠色施工要求執行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各地要將綠色建筑目標完成情況納入當地政府年度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溫室氣體排放等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
(四)加大宣傳培訓。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行業協會等在加強綠色建筑宣傳培訓方面的作用,積極宣傳相關政策措施,普及綠色建筑知識,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引導群眾用好各類綠色設施,合理控制室內采暖空調溫度,提高對綠色建筑的認知度,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要充分利用“黑龍江省建設職業培訓與就業服務平臺”開展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宣貫,強化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驗收、運行、評價等從業人員培訓,將相關政策、技術、標準等納入建設工程注冊執業人員繼續教育內容。發揮街道、社區等基層組織作用,積極組織群眾參與,通過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營造有利于綠色建筑創建的社會氛圍。